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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标准规定了蒸气压缩循环水源高温热泵机组(以下简称"机组")的术语和定义、型式和基本参数、
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、标志、包装、运输和贮存。
本标准适用于以电动机驱动的蒸气压缩式系统、热源水温度为12℃~58℃、热水侧出水温度大于
50℃的热泵机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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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/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
GB/T 638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
GB/T 10870—2001 容积式和离心式冷水(热泵)机组 性能试验方法
GB/T 13306 标牌
GB/T 18430.1—2007 蒸汽压缩循环冷水(热泵)机组
第1部分:工商业用和类似用途的冷水
(热泵)机组
GB/T 19409—2003 水源热泵机组
GB 25131 蒸汽压缩循环冷水(热泵)机组 安全要求
JB/T 4330—1999 制冷和空调设备噪音的测定
JB/T 7249 制冷设备 术语
JB/T7249 中界定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。
蒸气压缩循环水源高温热泵机组 water source high
temperature heat pumps using the vapor
com-
pression cycle
热水侧出水温度大于50℃的水源热泵机组,热源水温度范围为12℃~58℃。
a) H1 型:名义出水温度为55℃;
b) H2 型:名义出水温度为60℃;
c) H3 型:名义出水温度为70℃;
d) H4 型:名义出水温度为80℃。
机组的型号编制可由制造商自行编制,但要体现本标准名义工况下机组的制热量。
GB/T 25861—2010
4.3.1 机组水源温度范围见表1。
表 1 机组水源温度范围 单位为摄氏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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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3.2.1 机组名义工况见表2。
表 2 机组名义工况温度条件 单位为摄氏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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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3.2.2 机组名义工况其他要求
机组名义工况时蒸发器、冷凝器水侧的污垢系数为0 m² · ℃/kW;
同新机组测试时认为蒸发器和
冷凝器的水侧是清洁,污垢系数应为0 m² · ℃/kW。
5.1.1
机组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,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(或按用户和制造厂的协议)
制造。
5.1.2 机组的黑色金属制作表面应进行防锈蚀处理。
5.1.3
机组电镀件表面应平整、色泽均匀,不得有剥落、露底、针孔,不应有明显的花斑和划伤等缺陷。
5.1.4
机组涂漆件表面应平整、涂布均匀、色泽一致,不应有明显的气泡、流痕、漏涂、底漆及不应有的
皱纹和其他损伤。
5.1.5
机组装饰性塑料件表面应平整、色泽均匀、不应有裂痕、气泡和明显缩孔等缺陷,塑料件应耐
老化。
5.1.6
机组各零部件的安装应牢固可靠,管路与零部件不应有相互摩擦和碰撞。
5.1.7 机组的隔热层应有良好的隔热性能,并且无毒、无异味、难燃。
5.1.8
机组应具有电机过载保护、缺相保护(三相电源)、水系统断水保护、防冻保护、制冷系统高低压
保护等的保护功能。各种控制功能正常,各种保护器件应符合设计要求并灵敏可靠。
GB/T 25861—2010
5.1.9
换热设备应具有相应抗腐蚀的能力;使用过程中机组不应污染使用水源。
5.1.10
机组外表面应清洁,涂漆表面应光滑。管路附件安装一般应横平竖直、美观大方。充装制冷剂
前,机组内与制冷剂和润滑接触的表面应保持洁净、干燥。
5.2.1
机组的零部件和材料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,满足使用性能要求,并保证安全。
5.2.2
机组制冷系统零部件的材料应能在循环工质、润滑油及其混合物的作用下,不生产劣化且保证
整机正常工作。
5.3.1.1 机组气密性要求应符合 GB/T 18430. 1—2007
中5.2. 1的规定。
5.3.1.2 机组真空要求应符合 GB/T 18430. 1—2007
中5.2.2的规定。
5.3.1.3 机组压力试验要求应符合GB/T 18430. 1—2007
中5.2.3的规定。
机组正常运转时,所检测项目应符合设计要求。
机组实测制热量不应小于名义制热量的95%。
机组的实测制热消耗功率不应大于名义制热消耗功率的110%。
机组在最大制热运行时,电动机、电器元件、连接接线以及其他部件应正常工作。
机组在最小制热运行试验过程中,保护装置不允许跳开,机组不能损坏。
机组噪声实测值应不大于明示值2 dB(A)。
机组水侧的压力损失不应大于机组名义值的115%。
对机组进行变工况性能试验时应绘制性能曲线图或表。
5.3.10 部分负荷性能调节
带能量调节的机组,其调节装置应灵敏、可靠。
GB/T 25861—2010
5.3.11 电镀件耐盐雾性
机组电镀件耐盐雾性按 GB/T 19409—2003 的5.3.20的规定。
5.3.12 涂漆件的漆膜附着力
机组涂漆件的漆膜附着力按 GB/T 19409—2003 的5.3.21的规定。
5.3.13 性能系数(COP)
机组实测制热量和实测制热消耗功率之比不应小于表3中的规定值。
表 3 机组性能系数(COP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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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4.1 机组的电器元件的选择以及电器安装、布线应符合 GB25131 的要求。
5.4.2 机组的安全要求应符合 GB 25131 的有关规定。
6.1.1 机组的制热试验工况见表4。
表 4 制热试验工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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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 4 ( 续 )
GB/T
25861—2010
单位为摄氏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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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.3
机组进行制热量试验时,试验工况各参数的读数允差应符合表5的规定。
6.1.4 机组进行性能试验时,试验工况各参数的读数允差应符合表6的规定。
表 5 制热量试验允许偏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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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 6 性能试验的允许偏差 单位为摄氏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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制热量由试验结果确定,在试验工况允许波动的范围之内不作修正。
6.2.2.1 被测机组应按制造厂的安装规定。
6.2.2.2
除按规定的方式进行试验所需要的装置和仪器的连接外,对机组不能进行更改。
6.2.2.3
必要时,试验机组可以根据制造厂的指导抽真空和充注工质。
GB/T 25861—2010
试验流体为水,试验中必须充分排尽空气,以保证试验结果不受残留空气的影响。
6.3.1.1 机组气密性试验按照 GB/T 18430. 1—2007
中6.3. 1的"气密性试验"的规定执行。
6.3.1.2 真空试验,真空抽至80 Pa, 至少保压30 min,
应符合5.3. 1的规定。
6.3.1.3 压力试验按照 GB/T 18430. 1—2007 中6.3.
1中的"压力试验"的规定执行。
机组应在接近名义制热工况的条件下运行,检查机组的运转状况、安全保护装置的灵敏度和可靠
性,检验温度、电器等控制元件的动作是否正常。
机组名义制热量在表4规定的名义制热工况、按 GB/T 10870—2001 中5.
1载冷剂法进行试验。
机组在制热量试验时,测量机组的输入功率和电流。
机组最大制热运行试验时:
a)
试验电压为额定电压(不超额定电压±10%),按表4规定的最大制热运行工况运行稳定后,整
个试验过程,机组须正常运行,没有任何故障;
b) 机组应能连续运行,电机过载保护装置或其他保护装置不应动作;
c) 当机组停机10 min 后,再启动连续运行1 h 但在启动运行的最初5 min
内允许电机过载保护 器跳开,其后不允许动作;在运行的最初5 min
内跳开的电机过载保护器不复位时,在停机超 过30 min
内复位的,应连续运行1 h。
机组在额定电压、按表4规定的最小运行制热工况连续运行至少30 min。
机组在额定电压和额定功率以及接近名义制热工况下,按JB/T 4330
中矩形六面体测量方法进行
测试,并按JB/T 4330 中表面平均声压级的方法计算声压级。
按表4规定的变工况运行中的某一条件改变,其他条件按名义工况时的流量和温度条件。该试验
应包含相应的名义工况、最大运行、最小运行温度条件点。将试验结果绘制成曲线或制成表格,每条曲
线或每个表格应不少于四个测量点的值。
6.3.10 电镀件盐雾试验
机组电镀件盐雾试验按 GB/T 19409—2003 中6.3. 17的规定进行。
GB/T 25861—2010
6.3.11 油漆件漆膜附着力试验
机组油漆件漆膜附着力试验按 GB/T 19409—2003 中6.3.18的规定进行。
机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、抽样检验和型式检验。
每台机组均应做出厂检验,检验项目、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按表7的规定。
7.2.1
机组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抽样,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按表7的规定。
7.2.2
抽样方法、逐批检验的抽检项目、批量、抽样方案、检查水平及合格质量水平等由制造厂质量检
验部门自行决定。
表 7 检验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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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/T 25861—2010
7.3.1
产品或定型产品作重大改进,第一台产品应作型式检验,检验项目按表7的规定。
7.3.2
型式检验时间不应少于试验方法中规定的时间,运行时如有故障,在排除故障后应重新检验。
8.1.1
每台机组应有耐久性铭牌固定在明显部位,铭牌的尺寸和技术要求应符合 GB/T
13306 的规
定。铭牌上应标示下列内容:
a) 制造厂商名称和商标;
b) 产品名称和型号;
c)
主要技术性能参数(名义制热量、工质类型和充注量、额定电压、频率和相数、总输入功率、机组
外型尺寸、质量等);
d) 产品出厂编号;
e) 制造日期。
8.1.2
机组上应有标明运行状态的标志,转向、水流方向、液位、油位标记等。
8.1.3 每台机组上应随带下列技术文件。
8.1.3.1 产品合格证,其内容包括:
a) 产品型号和名称;
b) 产品出厂编号;
c) 检验结论;
d) 检验员签字或印章;
e) 检验日期。
8.1.3.2 产品使用说明书,其内容包括:
a) 产品型号和名称、适用范围、执行标准、噪声、水系统压力损失;
b) 产品的结构示意图、电气原理图及接线图;
c) 安装说明和要求;
d) 使用说明、维修和保养注意事项。
8.1.3.3 装箱单
8.2.1 机组包装前应进行清洁处理。各部件应清洁、干燥,易锈部件应涂防绣剂。
8.2.2
机组应外套塑料袋或防潮纸并应固定在箱子内,以免运输中受潮和发生机械损伤。
8.2.3 机组包装箱上应有下列标志:
a) 制造厂名称;
b) 产品型号和名称;
c) 净质量、毛质量;
d) 外形尺寸;
e)
"向上"、"怕雨"、"禁止翻滚"和"堆码层数极限"等。有关包装、储运标志应符合
GB/T 6388 和 GB/T 191 的有关规定。
GB/T 25861—2010
8.3.1 机组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不应碰撞、倾斜、雨雪淋袭。
8.3.2 产品应贮存在干燥和通风良好的仓库中。
更多内容 可以 GB-T 25861-2010 蒸气压缩循环水源高温热泵机组. 进一步学习